兴化市人民医院 | 文件编码 | YLGL-ZD-019-01 |
文件类别 | 全院制度—医疗管理 | 制定日期 | 2016.08 | 生效日期 | 2016.08 |
文件名称 | 重大抢救报告制度 | 修订日期 |
| 批准人 | 邓新桃 |
1 目的
为规范重大抢救及大型活动医疗救助报告工作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院临床及医技科室。
3 术语(无)
4 内容与要求
4.1 凡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3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知名人士的抢救、保健对象的抢救、外籍境外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的抢救、大型活动医疗救护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抢救.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4.2 向上级报吿内容,
4.2.1 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接诊伤亡人数、伤员姓名、性别、年齡、伤情诊断、救治措施及伤情预后.
4.2.2 知名人士患者、保健对象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诊断、病情、预后采取的医疗措施
4.3 报告程序.
4.3.1 医疗机构内部报吿程序,
4.3.1.1 医务人员参加院前抢救、急诊抢救可直接向医务部报告,住院患者的抢救,由科主任负责,毎天定时向医务部报,
4.3.1.2 医务部向主管领导报吿,在非工作时间由总值班向带班院领导报告,此后必须向主管院领导补报,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向院长报吿,此后向主管院领导补报
4.3.1.3 主管抢救工作的院领导(非工作时间带班院领导)在充分掌握抢救情况后向院长报吿。
4.3.2 医疗机构向上级报吿程序
4.3.2.1 院长了解抢救情况向上级卫生局报告抢救进展情况。
4.3.2.2 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由主管院领导或带班院领导向上级卫生局进行报告,再向院长进行补报。
4.3.2.3 需毎日报吿抢救情况的.由主管院领导向上级卫生局报吿抢救情况。
4.4 报告时限
4.4.1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自抢救开始5分钟内要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室组织协调抢救。
4.4.2 医务部(总值班)抢教通知后5分钟内通知主管院领导(带班院领导),并立即赶到抢救现场。
4.4.3 主管院领导(带班院领导)接到抢救通知后10分钟内了解抢救进展情况,并向院长汇报,院长根据抢救进展情况30分钟内向主管卫生局进行报吿。
4.4.4 需要书面报吿抢救情况的时限为6小时。
5 流程(无)
6 相关文件(无)
7 表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