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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简介及联系方式

作者:潘毅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114 次

兴化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简介及联系方式

 一、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起草、修订和审议本伦理委员会的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审查指南等审查具体执行条款,提请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

2. 负责对医院范围内开展的药物、器械等临床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

3. 为临床试验申请项目提供伦理审查咨询。

4. 按规定接受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导检查。







       二、成员组成:江苏省兴化市人民医院依据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赫尔辛基宣言》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13日成立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委员共1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1人,秘书1人。其中医药学专业背景委员10人,法律专业委员1人。男性10人,女性3人。院内10人,院外3人。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任期3年,委员名单如下:


三、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审查收费标准

本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收费标准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初始审查收费3000/项,跟踪审查、复审不收费。

四、联系方式: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五楼伦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0260095(正常工作日7:45-11:30,  13:45-17: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办方相关人员联系伦理审查业务时请使用公司后缀的个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开头注明“GCP+公司及项目简称”字样,邮件中至少应说明①申办方名称、②该联系邮箱人员姓名及身份、③项目名称、④项目承办科室及PI姓名。伦理办公室将及时发送相关详细指引。

联系人: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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