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人民医院拟对灭火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XHRHQB2022—006
项目名称:兴化市人民医院灭火器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1年7月27日
公告方式:兴化市人民医院官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7:00时止
二、项目需求: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采购要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5kg | 1670个 | 1)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消防产品3C强制性认证、国家权威消防检验机构出具的干粉灭火器检验报告;且对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剂要求NH4H2PO4(≥75%) (NH4)2SO4(≥ 15 %) (提供3C认证及国家检验报告复印件) 2)灭火器规格:瓶身:碳钢,颜色:红色; 3)使用温度:-20℃~+55℃ 4)适用范围:A.B.C类火灾 5)喷射时间:≥13S |
注:灭火器出厂时间2022年7月1日以后,所有配件必须安装好后,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具有生产和经营采购产品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为投标必备材料,如有不全,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最高限价17万元。
五、公示流程及联系方式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最低价中标,中标结果当场宣布,如有异议,当场质询。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5号楼305室)
联系人:吕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260122
兴化市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