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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异地就医宣传单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129 次

为进一步鼓励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1、跨省住院和门诊联网结算已全部实现: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全国)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

2、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可享受市内同等统筹待遇政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联网结算的,各类统筹待遇与市内就医相同;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执行泰州市外转诊就医待遇政策;未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在市外转诊待遇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3、异地就医已实现多地备案:取消异地就医单个备案地数量限制,为因工作、生活需要多地流动的参保群众提供多地长期居住备案服务。转外就医不在“多地备案”范畴,只能办理一个地方,但如果转外就医和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存在也可以刷卡结算。

4、异地定点零售药店已实现直接结算: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均可联网实时结算。

5、异地就医或市外转诊备案途径。长期异地人员可在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金融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手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还可注册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注:关注“兴化医保”微信公众号可以直接进入)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填好的《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同时还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证、异地户籍证明、异地居住社区证明等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房产证、租房证明、异地居住社区证明等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异地居住证、房产证、租房证明、异地居住社区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参保地用人单位出具的常驻异地工作的派遣证明(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长期学习人员: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培训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长期连续就读的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确因工作(不包含在职职工)或居住需要前往异地城市,但无法即时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材料的,可用个人信用为担保,申请办理异地长居人员承诺制备案。

转外就医备案经泰州市二级及以上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后,参保人在医院填写《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医院直接办理或由医院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无需参保人前往医保窗口。转外就医有效期一年,超过一年需要重新办理。无医院转诊手续自愿到外地就医的,可到市医保中心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金融网点、定点医疗机构),还可以在兴化医保公众号或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实现秒通过备案,无需等待审核,备案成功后可在异地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都可),报销待遇下降10%

如在异地突发疾病,参保人员可提供本次急诊手续,在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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