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慈善总会
关于慈善兴化医院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帮助低保特困患者,让社会低保特困人群在生病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救助,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经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慈善兴化医院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项目救助
(一)救助对象(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
2.兴化市户籍;
3.①低保户家庭成员;
②重度残疾人员(I、II级残疾);
③享受政府生活补助的未参保困难企业退休职工;
④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二)救助病种及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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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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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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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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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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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炎、胆囊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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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囊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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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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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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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股沟疝(单、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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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股沟疝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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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单)
2000(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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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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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静脉曲张(单、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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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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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单)
2000(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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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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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囊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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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囊肿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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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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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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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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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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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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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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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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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髋关节置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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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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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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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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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消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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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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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救助
(一) 救助对象(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
2.兴化市户籍;
3.18周岁以下。
(二)救助病种及标准
救助病种:先天性心脏病
救助标准:按照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慈善总会《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三、“尿毒症”慈善救助
1.救助政策
救助方案:学生每年可享受优惠透析20次,低保家庭患者每年可享受优惠透析15次,低保边缘家庭患者每年可享受优惠透析10次。
优惠透析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每优惠一次补贴45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优惠一次补贴65元。
2.办理程序
学生凭学生证、低保家庭凭低保证、低保边缘家庭凭城乡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证明,患者年度内透析次数累计达到优惠方案次数后,填写“尿毒症”救助补贴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交医务部审核(注:每人每年限结算一次,减免次数不得高于实际透析次数)。
四、救助申请办理与结算
1.所有申请慈善救助的患者应该按照:住院缴费——手术治疗——费用结算——救助申请——医院审核——领取救助的流程,申请时须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职工证等相关证明。
2.每月15日为申请受理工作日,患者提交资料至医务部,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患者/家属于次月15日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财务部领取救助金额。(如遇节假日顺延)
3.如未通过审核,医院将电话通知并说明原因。
4.救助金额一般按病种标准支付,如个人自负金额低于救助标准时,以个人自负金额按实结算。
5.慈善救助费用需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办理领取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